本次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以日常表现为主,同时参考学术论文发表情况,论文必须已经公开发表,且发表日期应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范围内,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一、指标数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1.2017级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1人,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2人,优秀研究生1人(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
2.2018级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1人,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2人,优秀研究生1人(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
二、评审办法
1.8月28日-9月3日,研究生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于9月3日前交到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
2.有意向申报评奖评优的同学,到年级负责人处报名,年级负责人于9月2日前,将报名情况以及申请人学术成果汇总给研究生秘书,同时准备3-5分钟的陈述。
3.9月6日,研究所召开评优申报会。
4.评选结果在所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5.公示完毕,研究生秘书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6.经研究生管理处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9月1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7.由于评奖时间比较紧,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如果本人不在长春,可委托老师或同学在规定时间内代为申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填表、上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海燕 85168784
邮箱:haiyanw@jlu.edu.cn
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