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吉高学会[2007]3号),对第十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做了安排。此次评奖活动是为扩大我省高教科研工作影响,推广优秀高教科研成果,推动广大高教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活动而开展的。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统一组织这次申报工作。现将这次评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自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类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奖励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2,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参考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3,奖励类别和等级
本次评选分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参评成果总数的10%、20%、40—50%。
4,参评程序和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申报表可自行复印),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主笔、第一作者申报。
5,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17日——21日统一报送高教研究所,同时缴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40元,著作类每项70元)。
报送地址: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区14楼1404房间 姜延秋
咨询电话:85383926 吉林省高教学会 向欣
吉林省高教学会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将于6月份公布。